民间借贷 民事判决书 · 一审
民间借贷纠纷(恋爱期间转账)
代理方:代理原告(出借人)
处理结果
恋爱期间大额转账认定借款,追回 32.4 万元及逾期利息
32.4 万元判决返还借款
LPR逾期利息获支持
1 项关键事实事后承诺补足借贷合意
案情简介
原告在恋爱期间通过多个账户向被告转账数十万元。被告抗辩系赠与、借条非真实意思表示,原告主张为借款。
办案亮点
- 被告抗辩“赠与、借条非真实意思表示”,代理中转攻“事后承诺还款”这一关键事实;
- 微信中对方确认还款金额、原告多次催要未遭否认,据此补足借贷合意,借款合同成立;
- 在被告收款时并无借款合意的情形下,论证其属无权占有,把举证压力重新分配;
- 按 LPR 主张逾期利息,让长期占用资金有代价。
结果:法院认定借款合同成立,判决归还 32.4 万元并按 LPR 计收逾期利息。
争议焦点
- 恋爱期间转账的法律性质(借贷还是赠与);
- 借款合意的事后补足;
- 利息约定不明时的处理。
处理 / 裁判结果
法院认为被告收款时无借款合意、原告亦无赠与意思,属无权占有;被告事后微信承诺还款、原告多次催要,双方就归还 32.6 万元达成合意,借款合意补足、借款合同成立;判决归还 32.4 万元(扣除已还 2 千元)并按 LPR 计收逾期利息。
合规提示
本案为脱敏后的代表性案例展示,当事人姓名、企业名称、案号等信息均已作化名或隐匿处理,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,也不代表类似案件必然取得相同结果。个案的处理取决于事实、证据与法律规定。